郑小妹,女,大专文化,原系句容市昌达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兼句容市华阳养路工区主任。2004年4月20日,因涉嫌犯贪污罪被句容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2004年11月25日,句容市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4万元。
我忘记了当初在党旗下的誓言 郑小妹
我叫郑小妹,39岁(2004年——编者注),中共党员。我于83年11月份顶替父亲工作的,当接过父亲手中的铁锹时,我心里暗暗的发誓,一定要好好的工作,珍惜自己不容易得来的工作,这么多年来我也是这么干的。工作中积极苦干,勤勤恳恳,思想上要求进步,默默地甘当一颗铺路石,在平常的工作中获得了很多荣誉,单位领导对我很重用,把我作为重点培养对象,放到基层锻炼,很快就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干过会计、副主任、主任、支部书记。在鲜花和荣誉面前我被陶醉,忘记了自己入党那天站在党旗下的誓言,思想上放松学习,不学习法律法规,不遵纪守法,放松了自己的世界观的改造,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追求物质享受,在金钱面前做了俘虏,见钱眼开,使自己一步一步地滑向犯罪深渊,在金钱面前伸出了肮脏的黑手,拿了自己不该拿的,得了自己不该得的。利用职务之便,在1995年至2004年期间私设小金库,在他人的指使下多次合谋私分小金库达40万余元,并接受别人多次送礼。我把贪污的公款主要用于给丈夫做生意赔本还债,用于替他赎回被法院查封的房屋。 作为一名受当教育多年的老党员,我对不起党,对不起组织。看到自己白发苍苍的老母亲在为女儿担惊害怕,我正在流泪,我对不起生我养我的母亲,更对不起自己的儿子,对不起自己的亲人。
【评析】 这是一个“普通人”对其犯罪行为所进行的忏悔,文字并不太多却是其内心的真情表白。在句容交通部门,郑小妹只是一名从事公路养护工作的基层单位负责人,却贪污公款人民币40万元,实得13万余元,这一切均源于郑小妹等人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私分“小金库”而造成的。针对本案,再一次的提醒我们,“小金库”在某种程度上已成为孕育职务犯罪的温床,为防止类似的案件再次发生,我们应汲取教训,以示警诫。 一、私设“小金库”后果严重 近几年来,尽管各级部门对“小金库”进行了严厉查处,但是少数部门、单位领导利欲熏心,阳奉阴违,尤其在一些企事业单位违反财经纪律,在单位财务账之外建立账外账,使大量现金游离于单位正常的财务监督,类似现象在检察机关查办案件中也比比皆是,致使“小金库”现象屡禁不止,屡查不绝。本案中。检察机关在对郑小妹先后工作的几个部门(单位)进行财务审查中,发现私设“小金库”现象相当普遍,在郑小妹等人先后工作过的几个部门都有帐外帐,金额都比较大,前后持续的时间也都较长,个别小金库设立已达十年。造假的方法一般都是空挂往来,虚挂工程支出,加大工程成本等方法,将工程利润从大账冲出,从而把大量国家财产转移到个人手中。由于小金库只有郑小妹等单位个别领导和会计知道,又无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往来帐目,缺乏应有的监督,于是,相关人员便巧立名目,随意列支,进而从中侵吞公款占为己有。与此同时,乡政府、财税等主管部门,出于增加地方经济收入的考虑,在收取少量税金之后,对于建筑、加工等外来开票情况以及票据的使用又疏于管理,在客观上也为郑小妹等人的犯罪行为的完成提供了便利。郑小妹将公款提出帐外,虚列支出的正规票据就是通过这种方法得来的。 郑小妹一案牵涉到多人,有单位的经理、工区主任及工程队会计,几人均因私分公款先后被法院作有罪判决,且刑期在三年至十二年不等。他们的犯罪行为严重破坏了财务管理秩序和监督管理,不仅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严重地损害了国家和集体利益,也对其个人及家庭造成了无法补救的痛苦和伤害。 二、制度不健全、管理松懈是犯罪的诱因 郑小妹等人私设“帐外帐”、“小金库”的方法一般都是空挂往来,虚挂工程支出,加大工程成本等方法将钱从单位帐上冲出。因为是单位领导和主办会计、出纳会计共同作案,所以单位的财务管理显得十分混乱,且相关人员自身的相互监督自然也不复存在,再加上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督也没有到位,内部财务审计流于形式,发现违规违纪问题查处不力。正是因为制度上存有漏洞、操作中无章可循、管理上失范等原因,才使得郑小妹觉得有可乘之机,更加肆无忌惮地伸手作案。 三、强化对基层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是防范犯罪的关键 作为一名基层干部,郑小妹等人平时只注重工作任务与经济指标的完成,不注重自身的政治理论与法律法规的学习,法律意识淡薄,竟然糊涂地认为:收钱是违法的,分钱是合法的。自认为“我们工程做的好,才有利润,所以才会将钱转入小金库,大家平时都这么辛苦,除了发点给职工外,我们几个分掉一点也是应该的,反正是我们赚来得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郑的行为也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他人,涉案人之一的工程队会计严某就认为“这种作法领导同意了,大家都拿了,就是合理合法,……把私设小金库认为是工作需要,把公家钱当私人用,失去了自己的原则性”。 郑小妹等人能在长时间内跨单位持续作案,也反映出其主管部门在用人机制上的缺失,对干部的选拔任用上存在失误。放松了对他们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的教育没有跟上,这也充分说明了加强廉政教育不是一句空话,反腐倡廉教育应常抓不懈,要着重抓好广大干部职工的人生观、苦乐观、荣辱观和价值观教育,根本解决干部职工的思想问题,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有效减少和预防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