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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婪的毁灭 |
鲁金荣,男,1958年5月6日生。1990年从部队转业后在丹阳市税务局工作,案发前任丹阳市地方税务局工会副主席。2005年3月因涉嫌受贿罪被丹阳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同年9月被丹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十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底至2005年春节,鲁金荣在担任丹阳市地方税务局工会副主席期间,利用其参与本局办公大楼、下属分局办公楼等基建的筹备、设备材料的采购、基建质量的监督与管理以及工程款的结付等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48次收受15人的贿赂共计人民币888600余元。 贪婪的毁灭 鲁金荣 这几天检察机关对我的问题进行了审查,我对自己所犯的错误也都如实地写出了交待材料。我所写的均是事实。以前自己没有很好地总结过自己所犯的错误,这次审查后发现自己共收受贿赂90多万元,使自己都感到震惊。 分析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主要是平时自己学习不够,不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没有坚持正确的理想信念,这是原因之一;原因之二是自己法制观念淡薄,平时对法律知识学习不够,有时甚至把违法和违纪混同起来;原因之三是抵制不住金钱的诱惑,虽然在走向犯罪道路的开始,自己警惕性很高,多次想推掉这些贿赂,特别是陈天祝第一次送的25万元现金。当时自己不是因为收了25万元钱,高兴得睡不着觉,而是整整二、三个晚上睡不着觉,自己的思想斗争相当激烈,多次打电话或当面找陈天祝说明自己的想法要求将钱退给陈天祝,但陈天祝总是找各种理由来搪塞。最后,主要是自己意志不坚定,没有抵制住金钱的诱惑,最终成了腐败的俘虏。 回想自己走过的人生道路,走到今天真是万分悔恨,真怪世上没有后悔药,真怪自己当初心太贪。自己的犯罪给家庭、单位和社会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家中老父亲已80高龄,母亲有心脏病,能受得了这种打击吗?女儿从小好胜心强,当她知道自己有个犯罪的父亲,她在学校还怎么做人呢?老婆下岗在家,孩子上学需要负担,父母需要赡养,生活上带来了危机。单位领导原来对我比较信任,把我放在了只有廉洁干部才能胜任的岗位上,可我却辜负了领导的希望,不能做到廉洁自律,而是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对单位和领导都带来了负面影响。我深知地税局成立十年的创业之路是艰辛的,是全体地税干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来之不易的。今天由于我的犯罪将给地税事业带来阴影。我愧对地税局的全体干部和领导,我是罪人。由于我的犯罪可能会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人们都以为原来的我是一个工作责任心强、能够廉洁自律、不贪不占的老实人,今天却成了一个伪君子,一个收受几十万元贿赂的犯罪分子。细想起来自己十分内疚,觉得无脸再见江东父老,要不是办案的检察人员深入细致地做我的思想工作,真想一死了之算了。 经过前一阶段的审查和深刻反思,自己确实找到了犯罪的原因,决心认罪服法,积极退交赃款,判刑后积极接受改造,决心从新做人。在做好自己积极改造的同时,要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和体会教育好自己的子女和亲戚,给他们敲响警钟,不要走我的老路。 【评析】 这是丹阳市人民检察院建院以来办理的受贿金额最大的一起受贿案。综观全案,鲁金荣从部队转业到税务机关工作后,凭着军人特有的踏实和勤奋,从普通办事员做起,在工作岗位上表现突出,廉洁自律,也干出了不小的成绩,一步步走上了局工会副主席的领导岗位,事业上可谓是一帆风顺。然而在其走上领导岗位后,他却放松了思想改造,利用自己分管基建的权力,以权谋私,一步步滑入罪恶的泥潭,最终毁在对金钱的贪婪上。鲁金荣由不贪不沾的“老实人”蜕变为一个犯罪分子,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既有其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客观方面的原因。分析其犯罪的主观心态,我们不难看出其为什么会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一是极度的贪财心理。1998年底至2005年春节,短短6年时间里,鲁金荣利用分管基建工作的职务之便,先后48次收受15人的贿赂88万余元,其中最大的一笔25万元,最小的一笔1000元。可以说,只要与基建工作有关,不管什么人,不管多少钱,一律来者不拒。特别是在基建过程中,无论是土建工程,还是装潢工程;无论是购买大理石,还是购买家俱;无论是防水工程,还是园林工程,鲁金荣更是雁过拔毛,没有关系别来,有关系不送钱照样不办。发展到后来,鲁金荣对那些“拎不清”的包工头干脆以“家里买房缺钱”、“想买一辆汽车开开”等进行暗示或公开索要,对金钱的贪婪达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 二是分时段的畏惧心理。鲁金荣收受的第一笔贿赂是陈某送的25万钱,鲁金荣收了这25万元钱后,连续二三个晚上睡不着觉,不是高兴得睡不着,而是害怕得睡不着,思想斗争很激烈,并多次打电话或当面找陈某要求退还这25万钱,但都被陈某以种种理由搪塞了,在这种情况下才侥幸收下。过了一段时间,见没有发生任何事情,才慢慢变得肆无忌惮起来。等到市地税局组织全体干部收看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犯罪的警示教育片,他便悄悄地问纪检部门的同志,一次收20万是什么概念,当得知要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时,便又开始紧张起来。特别是2005年丹阳市检察院查处一名干部受贿案时,因数额较小,鲁金荣又开始打听起“判缓刑会不会开除公职”等问题。应该说,鲁金荣收受贿赂,既有收获金钱的兴奋,更有害怕刑事处罚的担忧,他过的已不是一种正常的生活。 三是巧妙的伪装心理。在单位里,鲁金荣既不抽烟,也不喝酒,平时穿着朴素,上下班骑一辆破自行车。先后受贿88万余元后,他既没买车,也没买房,更没有一身名牌。相反,为了单位的基建工作,他先后主持或召集60余次大小会议,每次均有详细的记录;对于基建方面的重大决策,他都按职权和分工请示汇报,不给人以弄权的感觉;对于基建付款,则严格执行三人签字的程序。无怪乎,鲁金荣受贿案发后,单位里一片唏嘘声。就是这样一个工作勤勤恳恳、领导信任、同事尊重的“老实人”,竞有这么大的经济问题?鲁金荣巧妙伪装由此可见一斑。 有人说,对金钱的适度追求可以促进人潜能的发挥,而鲁金荣的犯罪却印证了一个事实,对金钱的过度贪婪则足以毁灭人的一生。 人一旦世界观出了问题,心态失衡,就不能正确对待周围发生的变化,必然会走向反面,而且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直至犯罪。前车之鉴,后事之师。鲁金荣的犯罪轨迹和迟来的忏悔足以给予人们启迪和警诫,而他自己也只能在高墙铁窗下慢慢品味这杯自酿的苦酒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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