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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贪欲蒙蔽了心灵的法官


孙红星,生于1953年,原系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专职书记,2006年4月19日,因涉嫌犯受贿罪被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2006年11月2日,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经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至2006年1月,孙红星利用担任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第一庭副庭长、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的职务之便,在办理民事诉讼案件工作中,先后18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计21余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被贪欲蒙蔽了心灵的法官
孙红星

我是一个普通农民的儿子,父母培养我高中毕业,1972年当兵入伍,1976年提干,1982年3月转业到法院,在法院工作期间,从书记员到助审员到审判员到副庭长。这一眼望去三十余年,从一个农民的儿子被党和人民以及各级领导培养成为一名国家干部是可喜的,这些年来为党为国家应该说做了一些应该做的事。从军官到法官是令人敬仰的职业。在组织培养教育几十年,自己的职位也有所改变。然而,自己放松了政治思想学习和廉政建设的学习,放松了世界观改造,政治上低标准,生活上追求高标准,从1999年下半年收受镇江东方碳素厂樊子文5万元现金后,当时我思想上也斗争过,也害怕过,思想斗争和害怕的心理是短暂的,“贪”字已占满了心头,侥幸心理占了上风,追求生活上的高标准被金钱所诱惑。时值当时我买了商品房,需要钱装修,恰巧东方碳素厂的案件已审理完毕。樊子文也知道我购置了新房。樊曾对我说,新房由他装修,要不给钱你,你自己装修。当时,我虽然也客气一番:“一是不要你给我装修,二是不能要你的钱”。但当99年7-8月份的某一天,樊子文电话联系叫我下班后到镇江市文教用品厂斜对面一小饭店吃晚饭,叫我家属也去,按照电话约定的时间,准时赴约。和樊子文一同来的还有一位女同志,四个人在吃饭期间,谈及我新房子装修问题,樊说:“装修你就自己忙,我就给钱表示祝贺及谢意。孙庭长在案件上也帮了忙”。樊子文叫那个同来的女同志把准备好的五万元送给我。当时我们夫妻俩人也客气一番,但我的意志不坚决,“贪”字在作怪,追求生活上高标准心理,最后还是将樊送的五万元收下了。当我收下这笔五万元钱时我的廉政防线被冲破。随之而来,只要是人家自愿送的,反正不是我要的,人家认为我帮了忙,表示谢意,我嘴上客气不要,但又不果断拒绝,这样一次二次三次循进,我完全忘记了我是谁,忘记了自己是一个共产党员,而且是受党教育多年的老党员,忘记了自己是一名人民法官,应该是勤政廉政,司法为民,公正执法。虽然在我收受他人钱物的案件上,没有故意枉法裁判,但难免对送钱送物的当事人在审理中作些关照,这些关照可能是在法律规定的允许范围内的,但我与他们竟权钱交易万分可耻。我在赞扬感谢声中收受钱物,凭侥幸心理,自我感觉良好。我在收受当事人的钱物中走到了人民的对面,昔日的文明法官,落得今天收受贿赂的罪犯。我痛恨,我后悔,我痛恨自己受党教育多年,完全辜负了党和人民对我的培养和期望,我后悔,悔不当初,放松政治思想,廉政建设及中纪委和法院系列的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禁令和规章制度的学习,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没有时刻牢记共产党员的标准。让贪字占领了我的心菲,落得了一个典型的害群之马形象,破坏了人民法院的声誉,甚至因为我破坏了整个司法战线的声誉,造成这样恶劣的影响,法院要经多少年的艰辛才能挽回这不良影响,我孙红星一人之过,使致整个司法战线陷入不应该有的困境,我现在心中很痛苦,很难过,现在我对组织,对单位,对整个司法战线,对所有关心我的人只能说一声对不起。我所犯的过错,是罪有应得,自作自受,完全应该承担全部责任。组织上仍给我机会,给我关心,我应该抓住这个机会继续回忆,把发生在我身上的受贿行为回忆到的如实彻底向组织继续交待。从我内心深处感到组织上对我这样一个犯严重经济问题,走上了犯罪道路,没有一棍子打死,而是采取教育挽救,宣传党的政策、国家的法律,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促使我主动交代犯罪事实,认罪伏法。自己为自己创造从宽处理的条件,我会用我的行动让组织放心,以上是我对自己所犯经济问题的认识。

【评析】
孙红星从审判席跌在被告席,由法官沦为囚徒,教训是深刻的。孙红星身为法官,本应是法律的捍卫者,却因贪欲膨胀而违背法律和职责,执法违法,知法犯法。孙明明知道,有些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之所以采用各种方式与其搞好关系,送钱送物,其目的就是为了在案件审理中促使法官做出有利于自己的裁判结果。他也清楚,在与案件当事人的私下交往中,在吃吃喝喝的推杯换盏之间,极易发生公权与私利的交易。但最终还是走到了今天的这一步,这一切都源于其的贪欲和侥幸心理。正如他自己说的那样,“在他人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谋取利益,给自己送钱、送物的时候,放松了对自己思想的改造和对自身行为的要求,心中没能放下一个贪字,存有侥幸心理,心想这些送钱物给我的人不会出卖我,从而被私利、贪欲蒙蔽了心灵,将很多法律法规置之脑后”,因此当孙红星收下第一笔的五万元钱时,他的廉政堤坝被冲破。随后,面对一次又一次的送钱送物,孙不仅不拒绝,还自欺人人地认为是人家自愿送的,又不是我主动要的,这是表示谢意,他完全忘记了自己是谁,忘记了自己是一个受党教育多年的老党员,忘记了自己是一名人民法官,忘记了自己应尽的职责和使命,以致最后一步步地滑入犯罪的深渊。
孙红星受贿案的严重性在于,其行为严重侵蚀了政法机关的肌体,削弱了法律的权威,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而且也对社会公信力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因此预防惩治司法腐败,提升法律公信力,就必须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狠抓自身的反腐倡廉教育。让广大干警特别是政法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珍惜权力、慎用权力、用好权力;要以最大的决心、最大的力度、最硬的措施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治、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确保队伍廉洁;要进一步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和透明机制,对执法权的行使进行有效的监督与制约,以确保权力不被滥用、乱用,以廉洁、公正、高效的司法形象,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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