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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职务犯罪风险防控工作汇报

 

镇江市航道管理处
(2013年8月13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纪委二次全会、省市纪委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廉政会议的精神,根据《镇江市交通运输系统职务犯罪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意见》镇交党[2013]14号文件精神和统一部署,我处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的方针,以教育、制度、监督为抓手,紧紧围绕我处“五大权力”节点运行,突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查找权力运行中的职务犯罪风险点,进一步完善制约权力、监督权力科学运行的制度规范,建立健全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全方位防控体系,有效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我处多年来没有发生任何严重违法违纪、腐败案件,没有发现任何“三乱”事件,取得了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局纪检监察先进单位和无“三乱”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现将有关风险防控工作汇报如下:
一、强化教育,筑牢风险防控的思想防线
坚持以反腐倡廉教育为抓手,始终把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以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素质以及对反腐倡廉的认识,使之从发自内心中不想腐。在内容上形式上围绕中心、紧贴实际,创新教育手段、丰富教育形式、拓展教育内容、提高教育效果,进一步形成了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一是紧跟形势加强对上级重要讲话重要文件的学习。二是将廉政理论学习,纳入两级领导班子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利用内网廉政学习园地,加强自学。三是以“党员自主讲坛”、“道德讲堂”和“廉政讲坛”为平台,以党员科长为讲课主体开展自我教育、自我净化、自我完善,变被动教育为主动思考教育,进一步打造廉政教育的品牌。四是会同有关科室,针对行风问题、行政执法工作,聘请专家来我处进行专题知识讲座。五是党政工团密切配合,广泛开展思想道德素质提升活动。如党委开展的“党员素质工程提升”活动、宣教科开展的“增强责任意识,弘扬敬业精神”、“共产党员先进事迹报告会”、 “爱岗敬业和睦家庭模范职工”、“服务明星”等评选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有力地引领了我处思想价值导向,提升了反腐倡廉的正能量,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素质。六是开展专家讲座,每年专门邀请市纪委和有关方面的领导专家来我处进行党风廉政专题讲座。七是每半年开展一次廉政警示教育。播放正反警示录像片。八是注重加强平时和节假日廉政提醒教育,每逢办公会、重大节假日等关键节点,均采取领导讲话、内网短信平台发送消息等方式,提醒党员干部带头遵守有关规定,做好廉洁自律。九是突出廉政文化建设。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和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以岗位工作牌、电子屏、触摸屏、航道网页、廉政走廊、廉政闸室以及廉政字画、廉政心得进一步提升了全处的廉政文化氛围。
二、健全制度,落实风险防控的保障机制
多年以来,我处围绕五大重要权力节点(工程养护、行政执法许可、大宗物资采购、大额资金拨付使用、干部人事)建立健全了一整套的规章制度,并根据情况的变化不断进行充实完善,制订了一系列措施,确保制度落实到位,形成了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人、管钱、管物、管事的良好氛围。使五大权力如终处于制度的笼子里规范有序运行,使之有约束不能腐。一是五大权力职能部门各自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如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大额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等。二是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处整理汇编了《航道管理制度汇编》一书,收集了各部门上级或本单位制定的各项规定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岗位职责、工作制度,有力规范了各岗位的重要权力运行。三是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和约束党员干部行为,几年来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廉洁从政规定。如《镇江市航道处机关工作人员廉洁从政若干规定》、《镇江市航道处行风建设若干规定》、《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规定》等等。四是早在2010年我处就制定出台了《航道处重要权力节点监控办法》以及《镇江市航道处违反重要权力节点监控机制问责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五大权力的监控措施和保障措施,明确了五大权力的工作规范流程,查找了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在原由基础上提出了明确的防范措施。五是今年上半年又在我处重要权力节点监控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提高完善。成立了风险防控领导小组,通过进一步宣传发动,调查排查,确定了涉及五大权力的8个风险防控岗位,其中处机关6个科室负责人,2个基层单位一把手,进一步明确到岗位明确到个人,对存在的风险完善了具体的防范措施,对相关制度进行了充实完善,如完善了大额资金管理办法、公车使用管理等规定等。
三、加强监督,强化风险防控的监控力度
多年来我处围绕五大权力节点认真抓好各岗位、各环节权力监控,明确了重大事项的领导监督和专门监督,并组织开展权力节点专项检查活动,使之受检查监督不敢腐。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及省、市、局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礼品登记和业务招待费报告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抓好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述法工作,开展民主生活会会前意见征集,主动接受职工群众评议和监督。二是认真开展工程专项治理。2011年配合“四改三”工程纪检组,开展在建工程专项治理,对“四改三”整治工程每个标段的廉政合同履约情况开展督查。三是参与干部人事监督,从干部提名、考察、公示等各方面把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作为一票否决,同时进行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全程参与监察,确保干部选拔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四是阳光操作各类招投(议)标以及大宗物资采购。纪检部门主动介入,全程参与,严格把关,各类招标均签定《廉政合同》,确保了各项招投标活动规范、公开、透明。五是认真开展处养护工程督查,针对航道养护工程的实施情况,实行工程质量跟踪,不定期对合同履约、设计变更、工程支付等情况进行全面跟踪监督检查,和施工队伍项目经理进行廉政约谈。保证了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序。确保了工程优质、干部廉洁。六是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管,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廉政合同签订,执法廉政合同签定率达100%,抓好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十项禁令”的贯彻落实。坚持明查暗访,利用视频监控、语音系统等技术手段对船闸运行现场和执法执收过程进行动态监控。按照重要权力节点防控措施,加大对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监督,对行政中心受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网上申报、报备,严禁“体外循环”,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并公示。对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实行权力监督、集体研究并实行报备。多年来我处未发生任何行政投诉,执法错误败诉等案件。七是大额资金拨付、使用,必须严格实行方案制定、请款申请、集体研究、通报等制度,由职能部门申请,领导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必要时由第三方进行审计。
四、公开透明,确保风险防控的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根据要求对以往的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党务公开目录》,修订了领导接待日制度、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成立了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等。二是丰富党务政务公开形式。每年制作党务政务公开栏,及时公示有关干部提拔、工程招投标、招待业务费等情况,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在船闸、航道网上公示执法收费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实行社会广泛监督。三是建立了党员、职工议事制度和行风监督员监督制度。每年召开一次由党员、职工代表组成的党员(职工)议事会,广泛听取党员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党员职工监督,每年召开一次由人大、政协、新闻媒体、船民代表组成的行风监督员坐谈会,全面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四是认真做好接访处理工作。向社会公开了服务承诺、举报监督电话和意见箱,及时掌握党风、行风和其他廉政方面存在的苗头和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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