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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开展地税系统职务犯罪风险防控工作

综合治理 源头预防
扎实开展地税系统职务犯罪风险防控工作

江苏省镇江地税局
(2013年8月8日)

近年来,在省地税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执法执纪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责任制,围绕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形成符合地税工作实际的内控机制,努力从源头上构建“制度+科技+文化”三位一体的大预防工作格局。
今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按照《关于在全市开展职务犯罪风险防控工作暨创建示范点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坚持从制度规范上加大源头治理力度,扎实开展各阶段工作,以内控机制建设为主线,完善风险防控工作体系,以信息化管理为支撑,优化监督预警方式和手段,以廉政文化建设为导向,形成廉洁从税价值观,实现了人防、物防和技防有机结合,有效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为打造“为民、务实、清廉”地税机关提供了更加有力的保障。
  一、落实责任保障,形成防控合力
一是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进一步落实和形成预防职务犯罪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各级成立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各级党组是预防职务犯罪的责任主体,对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把惩防体系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税收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防控工作负总责,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亲自抓;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具体抓;相关责任部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与惩防体系建设的有机结合,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任务进一步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岗位和工作环节;纪检监察部门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组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任务的分解、落实、推进和检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管理到位。
二是分解落实管理责任。把建立明确的责任机制作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纲领,各级地税机关和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坚持税收业务工作与预防职务犯罪两手抓、两手硬,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1月31日,召开了全市地方税务工作会议,市局夏照明局长代表局党组与各辖市(区)局、市局稽查局、各分局和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签订了《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坚持“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责任制。各级地税机关层层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内容、责任追究和检查考核要求,努力形成整体合力。
三是深化税检联动工作体系。2006年以来,在税检联席会议的工作框架下,市检察院与市地税局签署了“加强协作配合”的工作意见,共同致力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效维护了税收征管秩序,深化了依法治税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今年3月份,润州区检察院与地税三分局正式签订了《在预防地税人员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日常工作联动、资源共享与信息沟通,税检共建走向了体系更加健全、工作更加扎实、协作更加紧密的新阶段,有助于地税机关更好地掌握打击职务犯罪的新形势、新要求,形成预防税务系统职务犯罪的新方法、新手段,把握防控工作的主动权。
二、坚持教育为先,筑牢反腐防线
一是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动员部署。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预防职务犯罪有关要求,我局先后召开了专题党组会和中层一把手办公会,学习传达了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把握形势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同时局党组带队分头到基层单位开展了工作调研,听取了基层推进反腐倡廉和防控工作的打算,重点分析了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了多个专题研究报告。在此基础上,4月1日,召开了全市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机关作风建设工作会议,认真总结了2012年工作情况,全面部署了2013年工作任务,要求各级各单位以新一轮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为指导,严明纪律,落实责任,善始善终,全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扎实开展职务犯罪风险防控各项工作,努力争创省、市防控示范点,以更大的力度持之以恒地建设清廉地税。
二是查摆突出问题,严守法纪红线。针对近年来全省地税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在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机关作风建设工作会议上播放了《政风行风警示录》,邀请纪委专家辅导《镇江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办法(试行)》,教育、引导广大地税干部充分认识严守纪律规定、防范职务犯罪的极端重要性,着力解决“贪、狂、浑、庸、懒、散”等不良风气,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增强事业心、责任心和勤廉意识,维护来之不易的工作业绩和地税荣誉。各单位各部门和全体地税干部立足工作职责和岗位责任,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明确制度规范,细化防控措施,形成了具有地税特色的《岗位廉政风险预防教育文本》,做到职责明确、防控有力。按照省局统一要求,组织编写了《岗位廉政教育情景案例读本》,通过鲜活生动的模拟案例和法纪提醒,教育不同岗位的地税干部认清风险、严守制度、依法行权。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倡导清廉文化。充分发挥廉政文化教育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基础作用,按照“大宣教”工作格局的要求,实行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监察组织协调、责任部门各司其责、全体干部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把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干部选拔任用、各级各类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实现反腐倡廉教育的常态化、制度化。坚持职能部门协作配合,教育资源整合运用,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面向全体地税干部的主题教育活动,持续、深入开展不同层面、不同对象、不同形式的反腐倡廉教育,形成以分类分层施教为特点的反腐倡廉教育机制,切实增强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以“润廉工程”为载体,制定了《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基层、进家庭”,立足队伍建设实际,先后开展了“廉政歌曲大家唱”歌咏大赛、“清风颂”廉政文化作品创作、清正廉洁十佳标兵评比、“五好”“一对廉”家庭评选、“廉洁从税、勤政为民”主题邮品展等具有地税特色的群众性廉政文化系列活动,大力弘扬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理念,营造有利于激发组织正能量的廉政文化氛围,提升地税队伍的勤廉意识和整体素质。我们还从地税文化建设入手,持续推进“文化引领强素质”工程,通过思想教育、道德宣讲、文明礼仪、行为规范、素质提升、环境建设等方面工作,形成系统上下一致认同、自觉践行的一系列核心价值理念,大力弘扬“文明、开明、廉明,创业、敬业、精业”的镇江地税精神,以清廉文化引领地税道德风尚,为全面加强职务犯罪防控工作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文化氛围和工作环境。
三、推进制度改革,营造内控环境
一是坚持分权制衡,科学设置权力运行机制。坚持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方向,着力推动税收管理方式转变,积极构建“征、评、管、查”闭环运行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新格局,建立健全“分权制衡、流程制约”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体系。按照省地税局的统一部署,我局于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了以风险应对为主轴和重要特征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和机构改革。目前,我局下设1个稽查局和6个专业化管理分局,其中包括1个征收分局、1个风险管理分局和4个税源管理分局(含重点税源分局、一般税源分局、行业管理分局和开发区分局)。风险管理分局对各类税收征管已有信息进行甄别、比对和筛选,产生涉税风险事项,经由全省统一的“大集中税收征管系统”按高、中、低风险分类向各相关税源管理分局、稽查局推送下达核查、评估、检查(稽查)事项,在全系统实施“无风险不推送、无推送不检查”,有效管控税务检查和税收执法行为,严防权力失范。
二是坚持内部防控,不断深化内控机制建设。认真落实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意见》,结合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和机关实体化运作,将内控机制的要求在岗责体系、业务流程、软件开发的研究制定过程中同步明确,廉政风险、执法风险与税收风险同步应对。以岗责体系为基础,以权力制衡为核心,以流程节点控制为主线,以廉政风险防控为重点,以完善制度规定为根本,以信息化运行为支撑,组织构建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下的廉政风险内控机制和内控环境,从体制机制制度上制约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把内控机制建设作为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完善部门岗责体系,明确工作职能和岗位设置,梳理廉政风险点,规范业务工作流程,加强风险防范工作,有针对性的制定和完善预警防控措施,先后出台《干部任用管理暂行办法》、《工作人员双向选择暂行办法》、《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等内控制度,逐步建立起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梳理本单位的权力事项,形成“纳税服务、风险监控、税源管理、税务稽查、行政管理”5个方面的内控机制文本,重点在加强风险评估、完善防控措施、应用信息技术、实施动态管理、优化内控环境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不断增强内控机制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是坚持制度管人,构建严密的制度体系。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融入税收管理制度建设,由被动接受监督向主动实施防控转变,积极稳妥地推进惩防体系配套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按照税收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先后出台了《重点税源机构职责和岗位事务(试行)》、《一般税源机构职责和岗位事务(试行)》等管理文件,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和管理权限,做到权责清晰。针对行政管理重点权力节点,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先后出台了《公务接待和会议保障制度》,《办公用品管理暂行办法 》、《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市区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严格控制内部管理行为的呈报、审核、批准流程,形成制度化行政管理链条。
四、立足技术支撑,强化监督制约
一是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总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发挥自我约束和专门监督的综合作用,形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有效机制。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经济责任审计、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确保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原则,制定了《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和《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及流程》,自行开发运行“税务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系统”,制定程序规范、要件统一的行政决策流程,明确6大类33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针对性地设置合法性指标、程序性指标、合理性指标、可行性指标、可控性指标,对决策事项进行事前风险评估,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
二是加大“两权”监督制约力度。坚持“重在预防、重在监督”的管理思路,把握监督制约重点,完善监督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监督质量和效能,做到关口前移、过程监控、突出重点、制约有效。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尤其是信息化技术,把科技手段融入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设计和管理流程之中,通过各类信息管理系统固化税收工作流程,将权力行使过程转变为信息处理过程,强化程序的严密性和规范性,加强监督管理,弱化人为因素,提高有效预防职务犯罪的能力。围绕“两权”(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深化重要权力节点监控机制建设,扎实开展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推行基层分局“双述双评”、税务稽查“一案双查”等监督制度,把监督触角延伸到税收执法第一线,实现权力跟踪管理。利用电子监察平台,实施执法流程监控和预警纠错,及时发现异常操作,进行督察督办和跟踪管理,确保权力在制度的轨道上运行。
三是完善权力事项公开监督。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完善公开制度,更新公开目录,扩大公开范围,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今年我们将上线运行党建信息系统,以此为支撑,进一步优化党务公开的方式和载体,提升基层党务公开的效果和作用。持续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凡是没有经过审核确认的行政权力一律不得行使,凡是没有在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行政权力一律不得行使,努力打造信息公开、权力透明的“阳光地税”。加强税收法制监督力度,按照省局统一标准明确行政权力库的79项行政权力,规范权力事项的主体、权限、程序等要件,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量化规范,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运用勤廉测评预警系统,定期发起网上测评,实现纳税人对地税机关和地税人员的外部评价和监督,不断提高社会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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