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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履行检察职能 打造阳光服务品牌 |
市检察院为深入推进“亲民务实”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在服务大局中提供具有个性化的特色服务,着力打造阳光服务品牌体系,进一步增加检察工作的透明度,规范执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沐浴到“法治阳光”,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社会满意度和公信力。 1、推行阳光信访工作。对来访人实行首问责任制,推行阳光服务承诺,畅通群众表达诉求的渠道,努力营造“亲民、公正、文明、服务”的司法氛围; 2、大力开展检务公开宣传。设立“阳光服务”电子网页和专栏,通过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和印制《检务公开宣传手册》,结合送法下基层、进社区和上街头广泛宣传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办案程序、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3、深化“亲民务实”的便民服务措施。设立“阳光服务”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建立检察长约见制、走访制、反馈制,建立“阳光服务”送法流动服务队和信访绿色通道; 4、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执行省院《办案工作流程》,透明阳光执法,全面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在全省率先成立了案件监督管理科,健全和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和责任体系; 5、大力推进“检调对接”工作。积极探索信访息诉和解、检察环节刑事和解以及民事申诉执行和解等“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6、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出台《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措施》,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真正做到宽严结合,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 7、加强青少年维权岗工作。大力推行“维权阳光服务”系列活动,把青少年维权和预防犯罪工作贯穿于办案全过程; 8、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强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和预防协会的建设,推行“预防阳光服务”,打造全市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基地; 9、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创建活动; 10、加强服务大局工作。建立院领导入村驻户和中层干部定期下访制度,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抓好与挂钩镇及村居的综治结对帮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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