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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 |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原名镇江市郊区人民检察院,于1984年5月正式成立,1985年3月14日,随着区划调整,更名为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该院下设政治处、办公室、监察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科、案件质量监督管理科、法警大队。 按照属地管辖原则,该院承担着润州全区的检察工作,负责镇江市公安局水上分局、镇江市公安局公交分局、镇江市公安局城管分局、镇江市公安局南山分局、镇江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的全部刑事案件的审查批捕、起诉工作以及镇江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镇江市公安局禁毒支队、镇江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镇江市经济案件侦查支队事故大队所办理的管辖范围内的涉赌、涉黄、涉毒、交通肇事、经济犯罪犯罪的批捕、起诉工作。 近年来,该院认真落实《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纲要》,大力倡导“争先、创新,公正、爱民”为主要内涵的“润检精神”,始终坚持以“公正执法、强化监督”为主题,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以创新管理机制和科技强检为动力,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人民满意为标准,抓班子、带队伍、促业务、优服务,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先后获得“江苏省先进检察院”、“江苏省文明单位”、“镇江市先进检察院”、“镇江市先进政法单位”、“镇江市学法用法先进单位”、“镇江市检察系统学习型机关”、“润州区特别贡献单位”、“润州区争先工作先进集体”、“全区效能建设先进单位”、“法治润州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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