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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丹阳:当好群众的接待员 |
——记丹阳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助理检察员朱玲 在丹阳市检察院民行科办公室,常常看到一个面容清秀的年轻女检察官在耐心地接待来访的申诉人,不管申诉人是火冒三丈还是义愤填膺,在她的劝导下,总会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向这个“小姑娘”说说自己的心结。 女检察官叫朱玲,出生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沐浴在改革开放的阳光雨露中。作为父母的掌上明珠,朱玲并没有因为自己的优越感而对工作有丝毫马虎。2009年硕士毕业后,她经历了一年基层村官的历练,于2010年8月来到丹阳市检察院民行科工作。因为和自己专业对口,又同是和群众打交道,她很快就熟悉了基本业务。4年来,她先后接待申诉人120余人,办理各类民事申诉案件50余件,由她起草的《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检察监督》项目在丹阳市各行政执法机关正式推行实施。她以应有的担当,践行着自己的使命和责任。 2013年7月,丹阳市云阳镇村民王某与某公司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协议签订后,王某一直未交出需被拆迁的房屋,后对方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法院出具调解书。因后来对调解协议补偿数额不满,王某到丹阳市检察院申诉。在接待室,王某情绪激动,要求检察官为他主持公道。朱玲见状后,并没有急于作出答复,而是先给王某端上一杯热茶,慢慢地疏导王某的情绪,逐条给王某解答调解协议中的条款和内容,并用拉家常式的语言向王某一一解释,化解他心中的怨气。随后的几天,朱玲随同控申科的同志先后两次赶赴王某家中,为其释疑解惑,最终王某表示,当时是自己自愿签订了调解协议,并拿到了补偿款,现在经过检察官的疏导,对法律政策心服口服了。 朱玲说,曾经的村官经历,让她最能了解基层群众生活的艰辛,体谅他们的困难,每当申诉人来访,她都设身处地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从理解的角度帮助他们理出头绪,并力求能从法律的范围最大限度地帮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除了面对面接待申诉人,朱玲还思考着如何从更大范围特别是面对行政执法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来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2013年1月1日,新民诉法施行后,如何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的检察监督,不仅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促进行政执法活动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话题。2013年4月以来,朱玲作为主要撰稿人,在调研、统计、走访的基础上,历经半年多时间,起草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报告》和《丹阳市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意见》,2013年11月,丹阳市委、市政府发文在全市各行政执法机关予以推行实施。 如今,已过而立之年的朱玲仍然在她钟爱的民行岗位上从事着喜欢的工作,丈夫也从军队转业至地方,2岁多的女儿机灵可爱。闲暇之余,朱玲的爱好就是和朋友们一起逛逛街、淘淘宝,保留着“80后”姑娘的那份恬静与灿烂。 一起共事的同事经常说,面对成绩她总是轻描淡写、面对任务她总是迎难而上,她总是用发自内心的善意去接人待物,用一种恻隐之心去关注弱者。在同事的赞美中,朱玲只是淡淡一笑,她依然一丝不苟、在温婉中坚定执著地工作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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