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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句容:温暖关爱让折翅未成年人重返“回归路” |
日前,句容市检察院对一失足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通过温暖关爱细心帮教,为该失足未成年人更好地回归社会打下基础。近年来,句容市检察院通过多项举措帮助失足未成年人改过自新,截至目前,已帮助17名失足未成年人重返“回归路”,有8名在校学生因未被羁押而保留了学业。 未成年人王某某与李某(另案处理)在句容市华阳镇某村盗窃张某摩托车1辆,价值人民币3710元。案发后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被公安机关查获归案,赃物已追回并发还被害人。本案由句容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涉嫌盗窃罪,向句容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未检办案人员通过其监护人、所在村村委会对王某某进行了社会调查,认为王某某的行为虽已构成盗窃犯罪,但鉴于其平时表现一贯较好,有悔罪行为,并且所在村村委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做好帮教工作,具有较好的帮教环境。在听取公安机关和被害人的意见后,经检委会讨论决定对王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按照修改后的刑诉法规定,对王某某设置6个月的考验期。 在6个月的考察期限内,句容市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对其进行全面帮教,通过谈话、走访等方式了解王某某的思想动态,制定了具有针对性的帮教方案。在宣布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时,承办人还当场宣读了观护帮教实施方案,要求王某某按照方案内容,认真做好考察期间的各项工作。在办案过程中,承办人员对王某某进行了心理疏导,为其敢于面对困难,更好的回归社会打下基础。 据了解,近年来句容市检察院结合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际情况,以“心理疏导、帮教合力、附条件不起诉”等创新机制,在快速办案的同时,注意保护犯罪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同时还通过检察官宣讲团定期到校园讲法制课等形式,“讲法制、送爱心”,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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