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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普法扶弱的润州女检察官维权志愿团 |
——记普法扶弱的润州女检察官维权志愿团 近年来,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以女检察官为主体成立了“康乃馨”维权志愿团,执法办案之余,定期下基层送法进社区,了解社情民意,帮扶留守儿童、外来务工子弟、贫困学子、社区妇女、空巢老人等群体,受到普通群众和上级的赞扬肯定,先后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江苏省“青少年维权岗”、镇江市“巾帼志愿服务示范队”等称号。 转变宣传方式,“三句半”掀起普法俚语风 “不要沉湎打麻将,关爱家庭记心上,工资存款进赌场,四方城里输精光,白板发财杠上花,赌博抽头是犯法,害了己,毁了家。”在今年3月3日市妇联组织的“三八”妇女维权周启动仪式上,润州区检察院“康乃馨”维权志愿团的女检察官第15次以“三句半”形式对社区妇女进行普法宣讲,喜闻乐见的方式、通俗易懂的内容,让在场的社区妇女倍感亲切。 结合检察职能,走乡村、进学校、入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提高妇女、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宣扬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弘扬社会文明风尚,这是“康乃馨”志愿团的基本职责所在。 在走基层进社区中,“康乃馨”维权志愿团的女检察官了解到老城区里的家庭妇女文化水平低、法律观念薄弱,对司法机关开展的现代化法制宣传方式接受能力较弱,便自己编写家庭妇女喜闻乐见的法制“三句半”,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法制宣传。 “康乃馨”志愿团还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义务担任辖区20所大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先后组织开展各类法制讲座、图片展览、模拟法庭、演讲比赛等维权教育活动300余场次,有效提高了在校学生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意识。 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以来,“康乃馨”志愿团的女检察官们累计为京口闸、迎江路、京畿路等老小区的社区妇女开设维权讲座15场,听众2000余人次,大力弘扬了社会良好风尚和正能量,获得群众一致好评。 帮扶弱势群体,体现法外人性关怀 12岁的小女孩马莉(化名),是我市某小学的一名六年级学生,出生没多久就遭遇父亲因工受伤、母亲离家出走的家庭变故,一直靠年迈的爷爷奶奶照看。“康乃馨”志愿团获悉情况后,将她纳入帮扶范围,共同做她的“社会妈妈”,轮流为她辅导作业、购买文具用品,教她读书做人的道理。帮扶一年多来,浓浓的“母爱”让小马莉从忧郁的阴影中走出,逐渐变得开朗活泼,“妈妈”这两个字不再是她的禁忌。 在“康乃馨”志愿团每年的帮扶名单里,像小马莉这样的孩子有十来个,有的是单亲家庭,有的父母身患重病和残疾,他们不仅家庭贫困,还同时面临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检察官妈妈们不仅对这些孩子进行物质上的资助,还为他们进行心理疏导,以解开他们的心结。 不仅是未成年人,老年人同样是“康乃馨”志愿团重点关注的对象。每年女检察官们都与10余名孤寡残、空巢老人结对,开展“社会儿女心连心,每周奉献一小时”的助老活动。 “检察官不应只有威严,执法办案之外,我们还应有柔情的一面。”这是“康乃馨”志愿团带头人、润州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蒋晓轩经常对青年检察官说的一句话。 妇女儿童维权, 彰显社会公平正义 就读于我市某中学的初三学生李珍(化名),出生两天时就被亲生父母遗弃在铁路边,刚从民政局离婚出来往家走的养父母看到后,决定收养这个小女孩并复婚。然而由于性格不合、年龄差距等原因,养父母的婚姻几年后再次走到尽头。两人协商,小李珍由年过六旬的养父抚养。不久,养父母又分别组建自己的家庭,养母还育有一女。 天有不测风云,就在小李珍上小学时,年事较高的养父撒手人寰,继母借机到社区开具养父无子女的虚假证明,骗取公证机关的公证文书,并到房产部门将养父遗留的两套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小李珍成了无家可归的孩子。此时再次离婚的原养母获知后,继续收养小李珍,并带她走上了漫漫维权路。 起诉到法院,继母以当初收养时原养父母已离婚、是凭借结婚证复印件办理的收养手续,收养关系实质上不成立为由进行抗辩,被法院采纳并驳回小李珍的起诉。“我是谁?我的父母究竟是谁?”那段时间,小李珍心情很是灰暗,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现在就连与养父母的收养关系也得不到法律的承认。 为妥善处理这起法律关系复杂的遗产纠纷,“康乃馨”志愿团的女检察官们联合妇联组织、民政部门共同介入,最后法院改判小李珍依法拥有养父相关遗产的继承权。小李珍终于拿到了属于自己的那份遗产,后续的学业和生活有了一定的保障。 为使更多的妇女儿童能得到女检察官们的帮助,近年来“康乃馨”志愿团不断贴近群众,在天和星城等多个社区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每月定期上门义务为社区居民服务,接受群众咨询,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做出了有益探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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